商標注冊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還是無形資產?
冊商標費不屬于無形資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商標注冊費用,屬于企業商標管理所產生的費用,應記入企業的管理費用科目
借 管理費用-商標權
貸 累計攤銷

注冊商標后需要交稅嗎?
不需要,商標注冊只需收取一次性費用,但在十年期滿后需要做續展,收費。
商標不是在工商局注冊,也不需要交稅。
商標注冊成功后有效期是10年,10年期滿在國家商標局辦理續展。
在工商局注冊的公司是需要交稅的。
商標自核準之日起十年內有效,其間商標局沒任何費用(申請注冊只收1000元官費)。期滿后如想繼續使用,要在期滿前半年內辦理續展手續,要交一次續展費(官費2000元),又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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