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建筑業發票需要開清單嗎?
答:沒有供應商開具銷售清單的開具"材料一批"、匯總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
因此,建筑企業在采購建筑材料、設備、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和運輸勞務時,如果供應商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摘要里填寫"材料一批"、"設備一批"、"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和"匯總運輸"時,必須在合同中發票條款一項中約定:供應商和運輸方必須提供其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如果是開工程款的票:
名稱:可以寫工程款或者某項目工程款;
但是備注里面寫明工程名稱和工程地點,其他不需要.

營改增后建筑業發票稅率是怎樣的?
答:建筑業包括五大類,分別是:
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其他建筑服務.
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是3%,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11%.
決定是否開專用發票,需要如下條件:
1、是一般納稅人(如果不是需要去稅局代開)
2、對方是一般納稅人.
3、具有合法性,非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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