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表中的銷售收入如何與報表匹配?
一般在中期審計或者年終審計時,審計會與稅務部門合作。如果數字對不上,我們會先看看其變動的原因,同時與審計溝通。多數情況下,我們最終還是以審計后報表上的營業收入為準,去計算客戶應當繳納的相關稅款。
由于國內稅法還存在很多調整項目,其最后計算出來的稅額,極有可能與審計自行計算的不一樣。最終,稅務這邊會出具一份稅款計算表(或報告),營業收入與審計報表上的一致。而審計會根據這份東西,來調整報表上的與稅款有關的金額。
在實際審計中,我們一般不強求保持一致,會計收入是按會計標準確認,同時計算增值稅銷項,但當期按稅務基礎計算的銷項稅是以發票開具為標準,并填寫申報表,在會計上,按稅務基礎計算的當期應繳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在下個月支付現金繳稅。

【相關內容】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銷售收入與報表銷售收入金額有很大差距原因
申報表上有可能申報了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的收入或會計上沒有確認收入而稅法上必須確認的收入等原因。
增值稅申報表上的收入要跟開具的發票直接相符,而會計上確認的收入卻不見得與發票直接對應,造成了財務報表收入與稅務申報收入的不同。
如何看納稅申報表與財務報表一致?
原則上要求納稅申報表與財務報表上的收入、利潤等數據一致,但也會存在以下情況:
以審查企業的角度看,就不要求數據絕對一致了,因為財務報表應交稅金也含國稅、地稅。
小編整理這篇納稅申報表中的銷售收入如何與報表匹配的文章,意圖很明顯,就是分享干貨和大家一起討論學習進步,更多精彩內容盡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