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怎么計算?
1、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2、 收到的稅費返還 =(應收補貼款期初余額-應收補貼款期末余額)+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營業外支出(剔除固定資產處置損失)+管理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折舊、壞賬準備或壞賬損失、列入的各項稅金等)+營業費用、成本及制造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收款本期借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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