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不同項目之間可以互相抵扣嗎?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增值稅不同項目之間進項能相互抵扣嗎?
可以抵扣。
只要是取得了正規的增票(發票聯+抵扣聯),并且認證通過,當期即可抵扣進項稅。
但需要注意的是,賬務處理時,A是A,B是B,各自的進項銷售要分清,不能購進了100個A,100個B,銷售出去的是200個B,注意賬務處理中別混了就行。
申報及抵扣時,是合并一起的,不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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