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以后資金印花稅怎么做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
號文件: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另外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相關規定,及《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單位應該于賬簿啟用時根據“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按萬分之五的比例計算應納稅額
當應納稅額小于或等于500 元時,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并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章注銷或者畫銷;
當應納稅額超過500 元時,應向當地地稅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地稅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營改增后印花稅怎么做帳?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轉出未交增值稅在下年怎么辦的全部內容了,營改增后印花稅怎么做帳?更多財務資訊,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