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與開票金額不一樣怎么解決?
答:在實際審計中,我們一般不強求保持一致,會計收入是按會計標準確認,同時計算增值稅銷項,但當期按稅務基礎計算的銷項稅是以發票開具為標準,并填寫申報表,在會計上,按稅務基礎計算的當期應繳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在下個月支付現金繳稅。
舉個例子:
會計收入確認:
借:銀行存款 1170
貸:收入1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0
當期只開具500元發票

稅務確認的銷項稅是500*17%(當期沒有可抵扣進項)
借:應交稅費用-應交增值稅(銷項稅)85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同時填報稅務申報表當期銷售收入500,銷項稅85
當期會計報表 銷售收入1000
當期應交稅費余額85
收入與開票金額不一樣怎么解決?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重新提交納稅申報表的情況,無論是增值稅還是其他稅種。小編建議各位財務人員這需要與公司的稅局專管員溝通,以確定能不能改、具體應該怎么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