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費業務招待費怎么計算
答:員工福利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
所得稅法 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如:某企業(內資)2006年度取得主營業務收入21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300萬元,本年度在管理費中共列支業務招待費30萬元。
根據新稅法規定,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30*60%=18(萬元),但最高扣除限額=2400*5‰=12(萬元),故只能扣除業務招待費12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萬元(30-12)。
福利費扣除標準:

所得稅法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不少企業將餐費和業務招待費劃等號,如果將不屬于業務招待費的餐費計入業務招待費,這樣勢必會導致企業多繳稅。以下幾種情況應如何處理呢?
1、員工年終聚餐、午餐費、加班餐費
2、出差途中符合標準的餐費
3、員工培訓時合規的餐費
解答:
1、員工年終聚餐,午餐費、加班餐費應計入應付福利費;
2、出差途中符合標準的餐費計入差旅費;
3、員工培訓時合規的餐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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