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收入增加在借方還是貸方?
主營業務收入屬于損益類賬戶,屬于收入類賬戶,增加應該反映在貸方。
依據: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業的銷售產品、非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發生時是在貸方,每到月末要在借方轉入本年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月末沒有余額,所以就沒有借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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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收入增加在貸方會計分錄
如發生銷售收入,應做分錄: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入為什么增加記入貸方而不是借方?
資產負債借貸的方向我想你明白的.我這里不多說
收入和費用:收入減費用也就是當期實現的利潤.當期實現的利潤是屬于股東的.因此未分配利潤是屬于權益性科目.權益性科目的增加是貸方增加的.這點我想你也是懂的.
而收入能使利潤增加,也就是收入和利潤正相關.可知收入與利潤的方向應該相同.所以收入也是貸記增加.
同理,費用和利潤負相關,可知與利潤方向相反,也就是貸記減少.,借機增加.
既然已經看了主營業務收入增加在借方還是貸方這篇文章,那么大家有何看法,是認可文章觀點,還是另有看法,都可以在會計學堂交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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