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在建工程節能進項稅免稅的分錄怎么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案例分析】
一公司2016年5月10日購入工程物資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0000元,稅額170000元。
借:工程物資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0
6月10日該批工程物資全部用于本公司在建廠房工程(僅作與進項有關分錄):
已抵扣進項稅額應轉入“待抵扣進項稅額”=170000×0.4=68000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68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8000
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的68000元要到2017年6月份(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00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68000
對于在建工程節能進項稅免稅的分錄,會計學堂給您帶來的案例分析您是否看懂了呢?如果您還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