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輛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哪個會計科目?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一)規定,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會計準則與稅法中,對于外購固定資產發生的相關稅費進行資本化的規定是一致的。外購汽車發生的車輛購置稅、印花稅、牌照費等均屬于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的稅費,以后期間通過折舊進入損益。交強險計入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規定: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因此,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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