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費用可以不計提嗎?
答:可以不計提,工資有兩種處理方法:
一種就是先計提后發放,第二種是先發放后結轉,都是合規的.
分錄如下: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貸:其他應付款(應交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現金(實發現金數)
月末結轉:
借:成本或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工資費用沒有計提怎么辦?
答:工資是否需要計提,要根據所發放的工資相對應的時間,采用下發制和當月結算制的處理是不同的.
一般如果是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工資就不要計提,而是月底分配工資,比如工資分攤到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去,也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工資發放一般都在10號以后,工資計算和發放的滯后性,需要在月末做計提分錄入賬.計提時:通過"管理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核算便于成本費用歸集和月末的結轉.每月發放工資,再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這樣就滿足了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以上就是關于工資費用可不可以不計提的相關問題,對此大家是否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嗎?一般計提與不計提需要根據情況而論,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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