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收入的帳務處理怎么做?
答:賬務處理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1、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撥入的建設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工程)
2、支出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工程)——其他資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構建
貸:銀行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照建筑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相關知識】
全面推開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房屋的行為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之前,國稅函〔1998〕554號對“代建”行為的規定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并辦理施工手續后根據其他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并按施工進度向乙方預收房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替乙方辦理產權轉移等手續。甲方的上述行為屬于銷售不動產,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如甲方自備施工力量修建該房屋,還應對甲方的自建行為,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房屋的行為,若只自備施工力量修建房屋不替乙方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應按照建筑業稅目征收增值稅;若自備施工力量修建房屋的同時替乙方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應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增值稅。
代建收入的帳務處理怎么做,希望您看完會計學堂的本篇文章能夠有所啟發。同時,關于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房屋的行為如何征收增值稅的方法,希望您也能夠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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