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銷售額多少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均可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 開業滿一年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
①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②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還可以轉為小規模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因為,一般納稅人的應繳稅款的計算是,貨物或應稅勞務價稅分離后,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后的余額;而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繳稅款的計算是,按稅務機關核定的簡易征收率和貨物或應稅勞務價款的乘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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