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超市為何不開發票了?
超市是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的 跟營改增沒有關系
根據我國針對增值稅發票的有關規定,從今年7月1日開始,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發票如果沒有填寫這些信息屬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再作為稅收憑證計稅、退稅、抵免等
消費者在商場超市購物開具發票時將出現重大變化,以往商家通常歸類開具的“食品”、“辦公用品”、“禮品”、“日用品”這種大類項目將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體購物的明細。

營改增后超市的適用稅率是多少,如何做會計處理?
超市發票,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監制并經主管稅務機關納入統一管理的發票,可以用作企業、個人等消費者進行帳務處理的合法憑證。
一般貨物是17%的,蔬菜糧食是13%的,計生用品是零稅率的。
購買食品入賬的科目是管理費用的業務招待費
日用品的入賬科目是管理費用的職工福利或其他
企業列支業務招待費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是有比例的,不能全額列支,勢必會多交企業所得稅,二日用品的發票是可以全額稅前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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