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上收款人有什么責任
從法律責任來講,不存在這幾個角色的責任問題.除非某一個人實施違反發票方面的法律、法規,才可能承擔責任.比如說虛開發票,如果開票人明知是銷售是虛的而填開,就要承擔責任,而如果是其他人授意他填開,而本人并不知道是虛的,則不會承擔責任,而是授意者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發票的收款人和復核人可以為空嗎?
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第22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發票上面有的欄目當然要填寫.
1、自助機代開,收款人:法人,復核人:財務負責人,開票人:代開機名稱.
2、前臺領取,如要求前臺填寫,則按納稅人要求填寫,否則收款人、復核人為空,開票人為前臺操作人員.
3、EMS郵寄,收款人、復核人為空,開票人為操作人員.
發票上收款人有什么責任?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大家應該都知道法律上并沒有強制要求發票上的人員承擔什么責任的,當然這個也是有個前提的就是相關人員不能人為的發生違法的行為,比如說虛開發票等等;上文內容對此已經有著詳細的解讀,如果大家讀完之后還想學習更多關于發票方面的內容,那么都是可以來這里找老師報名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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