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是在什么時候?
營改增是2012年1月1日開始的.
營改增第一個試點在上海,于2012年1月1日開始試點的,其次是北京等8個省.
全面營改增是2016年5月1日開始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范圍將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營改增范圍是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郵政服務業;電信業.
原來的營業稅是按照全部的收入金額來計算應納稅額的.而增值稅可以扣除相關的成本及費用,所以在企業實行營改增后,稅負將會有所降低.
新增的兩檔低稅率,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交通運輸業在營改增后,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基本在11%-15%之間,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為了使整體行業的稅負不增加,原來繳納營業稅的項目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和11%,來分別適用于現代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改增值稅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最大特點是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企業降低稅負.

營改增的主要內容和意義是什么?
"營改增"主要內容."營改增"是指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僅對服務或者產品增值的一部分進行繳稅,以減少重復繳稅的情況.該政策首先在服務業和交通運輸進行試用,然后再推廣到其他行業.
它的范圍主要有:交通運輸業、部分生產性服務業(如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業).
"營改增"的重要意義.它的主要意義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推動服務企業發展.對服務業企業征收全額營業稅,稅負過重,存在重復征稅的情況.通過稅制改革,加大對第三產業的支持力度,為現代服務業發展提供空間;
二是降低出口企業成本,提高我國勞動力和貨物的國際競爭力.在營業稅制度下,出口不退稅,增加了出口勞動力和貨物的成本,不利于出口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采用增值稅制度后,可以有效避免上述問題.
以上詳細介紹了營改增是在什么時候,也介紹了營改增的主要內容和意義是什么.通過介紹我們可以知道,營改增是在2012年1月1日開始的,全面鋪開是在2016年5月1日開始的.營改增的主要內容使營業稅改成繳納增值稅,它的意義在于可以推動服務企業發展、可以降低出口企業成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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