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財務注意事項有哪些?
答: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年里財務注意事項,會計學堂給您整理了如下:
1.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2.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3.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4.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5.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并單獨列示。
6.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7.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8.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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