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廠家銷售折讓商品怎么做賬?
答:據稅法規定:
銷售貨物并給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對于購貨方已付款或貨款未付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貨方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并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銷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銷售商品方式的,根據稅法的規定,應視作銷售處理,并計繳增值稅.
支付銷售返利方: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于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收到廠家銷售折讓商品的相關問題】:
銷售折讓是什么意思?
答: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或訂單的金額大,去掉零頭(如:1000023.00RMB 買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實際發生銷售折讓時,沖減企業的銷售收入.
折讓和折扣的最好區別就是是否開票.
比如:A向B出售1000元(不含稅)的商品,開出發票是1000+17%*1000=1170元,17%*1000=170元
B認為A的商品不滿意,提出折讓10%,那么開出的紅字發票就是折讓發票,包括100+17%*100=117元,17%*100=17元.A就少收B117元,并17元是增值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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