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的來源和用途
盈余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兩類,一般盈余公積又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公益金專門用于企業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如購建職工宿舍、托兒所、理發室等方面的支出.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制企業按照稅后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僅規定公司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取消了所有關于"法定公益金"的規定.
公司制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規定比例10%從凈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中提取.按照《企業所得稅》規定,以前年度虧損(5年內)可用稅前利潤彌補,從第六年起只能用稅后利潤彌補.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在計算法定盈余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關系是什么?
經營期間資本變動,引起實收資本及資本公積變動;盈余公積是經營利潤變動引起變化.
結轉銷售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結轉生產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結轉制造費用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
盈余公積的來源和用途是什么?這個問題小編老師在上文已經講解的,這里就不在說啦.其實針對盈余公積的提取沒有什么很復雜的,很多公司都是有著自己的提取比例;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作為企業的盈余公積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按照什么樣流程進行使用,這些內容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咨詢,會有老師給你們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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