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交上級公司的外經證費用放哪個科目?
答:一般可以計入經營費用(新準則為銷售費用).
根據相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稅務登記證副本;
(2 )經營地經營項目的合同、協議等詳細資料.
【施工單位交上級公司外經證費用的相關問題】:
建筑企業辦理外經證需要預繳哪些稅款?
答:1.根據相關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2.應預繳稅款計算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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