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是否可暫停計提?
大部分企業的工會經費是沒有計提了的,只有其中有部分爭議。
新準則規定,工會經費、教育經費等都不預先計提,且不區分受益對象,發生時據實列支,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如果發生的上述費用超過稅法規定比率(工會經費是工資總額的2%),超出部分繳納所得稅。
工會經費除企業自有工會的以外的,均需要計提并繳納工會籌備金。2008年實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時起,就不在計提工會經費了。
準則沒有規定,實務中有的企業相應不作計提,計提的從稅收合規的角度考慮,一般會按應發工資的口徑乘以2%的比例計提。企業會計準則未對工會經費計提基數作出規定,而適用于國有(含控股)非金融企業的《企業財務通則》有規定。

除此之外計提的工會經費都要調增,也就是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因此一般只有國企才計提工會經費私企就不必費那個事兒了,因為提了也白提,最后還是得調回來。
2007年1月1日起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已經取消了預提費用,所發生的費用支出根據實際發生額計入費用科目。
工會經費是否可暫停計提的說法其實不準確,因為自從2008年新的會計準則出來以后,就沒有計提的說法,至于有些企業還這么做,會計學堂小編就不得而知了,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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