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式發票上的公司名稱打錯能用嗎
答: 不能用了,必須要作廢!
1、當月發票錯開,要在開票系統中進行“發票作廢”操作,對紙質發票蓋作廢章,然后再重新開據正確發票。2、過月錯票在系統紅沖后,再重開(普票不需要紅字通知單可以直接開負票紅沖再開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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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式發票上沒有發票專用章,可以使用嗎?
根據《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市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批復>的通知》(滬國稅征〔2008〕32號)(國稅函〔2008〕690號)的規定,目前稅控收款機開具的卷式發票上已打印納稅人名稱(即收款單位名稱)、納稅識別號,因此試行稅控收款機卷式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以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其他發票開具仍需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虼?,用戶取得的稅控機開具的卷式發票可以不必蓋發票專用章使用。
在實際審核費用時,我曾經遇到過有些機打卷式發票上沒有蓋發票專用章,很多時候我們是認章的,否則可能就會將費用扣除不予報銷,在上海稅務網上查到,卷式發票沒有蓋發票專用章是可以的,與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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