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獨立核算的異地分公司需要開立銀行賬戶嗎
答:兩種情況:一,分公司獨立核算,必須開立銀行賬戶,簽訂三方協議。
二,分公司非獨立核算,且個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全部由公司匯總繳納,那么可以不用開立銀行賬戶,只需要帶上分公司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去地稅申請互聯網光碟,直接網上零申報。
但是現在地稅都要求個稅必須由當地經營的公司(即當地分公司)核算并繳納至當地的地稅,不能跨區域匯總繳納,所以還是要看總部是否有匯總繳納批復的文件,若有,則分公司不用開戶,若沒有,則分公司需要獨立核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開戶。
另:開銀行基本賬戶需要總部的所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地方差異會有區別,如深圳則必須要,廣州就不需要,以銀行具體要求為準)及分公司所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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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開設銀行賬戶需要一些什么資料?
要如下資料:
1、總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2、總公司的公司章程
3、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總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5、填寫設立分公司的工商申請登記表
決議、章程、復印件、申請表均要加蓋印章(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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