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標準是怎樣的?
答:根據相關規定:
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民政部門負責對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對公益性社會團體的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聯合進行審核確認.
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相關問題】:
公益性捐贈不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公益性捐贈可以稅前扣除;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所得款將捐給貧困人民.
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明確定義: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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