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如何開發票

2017-12-08 17: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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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如何開發票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規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從以上文件可以看出,軟件產品是增值稅應稅項目,那么銷售這樣的軟件產品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貨方來講,如果不是用于增值稅暫行條例中不可抵扣的范圍,就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

如果購入的軟件是取得專利權或非專利技術或著作權的形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的規定,因轉讓著作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錄音磁帶母帶的業務,以及因轉讓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計算機軟件的業務,不征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轉讓無形資產的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径惸康恼魇辗秶ǎ恨D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三)轉讓專利權

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

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

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因此,這樣的軟件屬于營業稅課稅對象,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允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企業購入的軟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7%;如取得轉讓無形資產類發票,銷售方適用稅率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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