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退款不退貨發票問題怎么處理?
可以開具折讓發票
折讓就是沖減已有的金額,既增值稅發票已開且不能作廢,這樣的話,由購貨方出具證明,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進行折讓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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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發票如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只要購貨方提供退貨的適當證明,可沖銷退貨當期的銷售收入。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
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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