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開辦費的工資薪酬處理
答:1、關于工資薪金的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并無所謂的扣除標準,工資薪金合理性的確認,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
2、關于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請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企業開始生產經營之前發生的費用,包括: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費用,還有籌建期發生的交通費、招待費、電話費、辦公費工人工資等。就是籌建期的期間費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
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06]18號)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的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這些費用發生時記入管理費用,即: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等科目。
所以,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中,工資發生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工資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不知道小編給大家介紹的2018開辦費的工資薪酬處理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嗎?如果你還有其它疑問,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我們將會為你解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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