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具體辦理流程:
1、匯票正面填寫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金額。
2、背面寫開戶行名稱,蓋本公司財務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樣,標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銀行收款也要背書的,背書人就應填收款銀行的名稱。
4、或在背書的地方寫上被背書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蓋上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鑒章即可。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或粘單之“背書人簽章”欄內簽章(企業財務章和法人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前一手被背書人應為后一手背書人,前一手被背書人企業名稱必須與后一手背書人財務章相符合。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