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會計分錄可以多借一貸嗎?
答:會計分錄可以有多借一貸的情況。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規定:“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
我們可以看一下預付賬款的核算,就符合多借一貸的情況:
1、預付時,
借:預付賬款(預付額)
貸:銀行存款
2、發貨時,
借:原材料(材料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預付賬款(全額)
3、補付時,
借:預付賬款(全額—預付額)
貸:銀行存款全額—預付額)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并在一起,編制多借多帶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對于會計分錄中是否可以有多借一貸的情況,相信您看完會計學堂的文章應該可以回答出這一個問題了。本篇文章分錄可以多借一貸的案例只是比較籠統的說了一下,具體怎么樣您還是需要考慮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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