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包括哪些內容?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前期工程費主要包括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測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工程費支出。
(1)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費用一般可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個百分比估算。一般情況下,規劃及設計費為建安工程費的3%左右,可行性研究費占項目總投資的0.1%—0.3%,水文、地質勘探所需的費用可根據所需工作量結合有關收費標準估算,一般為設計概算的0.5%左右。
(2)“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構筑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用和通水、電、路的費用。這些費用的估算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費標準估算。一般為設計概算的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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