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征收和查驗征收的區別
1、查定征收是指對賬務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產量或進銷貨物的納稅單位或個人,由稅務機關依據正常條件下的生產能力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這種征收方式適用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產品零星、稅源分散、會計賬冊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小型廠礦和作坊.
2、查驗征收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應稅商品、產品,通過查驗數量,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其銷售收入,并據以計算應納稅款的征收方式.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納稅人財務制度不健全,生產經營不同定,零星分散、流動性大的稅源

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屬于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的不同情況采取的征收方式,具體的:
(1)查賬征收,適合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如實核算,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2)查定征收是稅務機關通過按期查定納稅人的實物量而確定其應納稅額,進行分期征收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3)查驗征收是稅務機關對某些難以進行源泉控制的征收對象,通過查驗證、照和實物,據以征稅而采取的一種征收方式.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經營:品種比較單一、經營地點、時間和商品來源不固定的納稅人.
查定征收和查驗征收的區別上面小編針對查定征收和查驗征收介紹了兩點,具體內容請看上文,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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