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只限初次購買的抵扣嗎?
答:防偽稅控系統維護費,非初次能抵扣。
根據《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15號第二條規定: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上述規定并未區分初次繳納和非初次繳納的技術服務費,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技術服務費,均可按照規定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抵扣的相關問題】:
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是在什么時間做憑證?
答: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是不是只限初次購買的時候才能抵扣的相關問題,對此通過閱讀小編上述整理的相關內容,大家是不是都有所了解了呢?希望本文能夠幫助到大家,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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