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總額的關系
會計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聯系:
(1)會計利潤總額是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
(2)使用間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的稅前會計利潤在利潤表上是以"利潤總額"指標列示的,是指所得稅費用之前的利潤或虧損.
它的核算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它反映的是企業一定會計期間所得稅之前的經營成果.其核算要求是客觀、真實、公允地揭示企業實際的收支情況.而納稅所得(或虧損)的計算已在上面說明,它是確定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應交所得稅的依據,核算內容和計算方法取決于國家稅法的規定.可見,稅前會計利潤屬于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范疇,應納稅所得額屬于稅收的范疇稅前會計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稅前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交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稅前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
會計制度與稅法對收益、費用、資產、負債
1、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的聯系: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 + 不允許稅前列支(納稅調增)金額 - 當年可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金額 - 稅法規定免稅所得.
2、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的區別: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直接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并且同成本、費用核算關系密切.
利潤總額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收入扣除各種耗費后的盈余,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利潤總額是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一項十分重要的經濟指標.
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利潤總額的關系是怎樣的?上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了兩者的區別和聯系,大家對著概念去區別即可,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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