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城建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稅率因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從1%—7%不等。納稅人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分別與三項稅同時繳納。
二、城建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適用稅率
三、應繳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月末計提應交城建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用銀行存款上交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繳納城建稅會計分錄的做法:
借: 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殘保金 水利
貸:銀行存款(上述費用本人認為可以不用計提,繳納時直接進管理費用)
水利基金如果是和流轉稅一起的可以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職工教育經費: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當前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增值稅(較復雜) 根據進項稅驗證結果: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銷售算銷項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月末根據進行和銷項結轉本期未交增值稅,然后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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