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拆遷補償五年賬務處理
企業收到拆遷補償款的會計分錄
1、收到搬遷補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3、拆卸、運輸、重新安裝機器設備發生的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4、轉銷固定資產清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5、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現因搬遷而滅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無形資產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6、支付職工的安置費: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7、重新購置土地、固定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8、核算專項應付款余額: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
9、在資產有效使用期間內,直線法遞延,具體金額根據各項資產的具體折舊或攤銷年限而定: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收到政府拆遷補償款怎么做稅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61號)規定: 二、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搬遷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用企業搬遷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搬遷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資產、技術改造和安置職工費用,其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因轉換生產經營方向等原因,沒有用上述搬遷收入進行重置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而將搬遷收入用于購置其他固定資產或進行其他技術改造項目的,可在企業政策性搬遷收入中將相關成本扣除,其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三)搬遷企業沒有重置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搬遷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收入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五)搬遷企業從規劃搬遷第二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后,其余額并入搬遷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的內容講解,主要是圍繞企業拆遷補償五年賬務處理的詳細解答.這里我們也詳細介紹了存在的賬務處理,對于大家實際運用處理的時候,肯定是會有幫助的.說了這么多的話,我們還分享了企業收到政府拆遷補償款的稅務處理,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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