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工程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
根據財會【2016】22號:設置"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科目,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申報時作賬:
借:應交稅費-未繳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辦理《外管證》時只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首頁復印件(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不提供上述證件),從事建筑安裝的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沒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要求有哪些?
1、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設服務的,應當按照財稅[2016]36號文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設服務發生地的國家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并向組織所在地國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中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設合同》中注明的開工日期為2016年4月30日前.這是一個舊的建設項目,可以選擇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簡單計稅方法.
3、納稅人從按照上述規定取得的價款和非價款費用中扣除分包價款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否則不予扣除.
異地工程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處理?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學員們看完上文內容之后應該知道企業異地工程的預繳增值稅,在賬務處理上一般都是可以通過應交稅費下設置相關的明細科目來處理的.在這里還有很多相關的會計知識是可以學習的,小編老師建議你們可以來本網站上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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