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由單位承擔怎么做分錄?
答:根據規定:1、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費部分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只有單位承擔的部分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若是由于資金緊張等原因,未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后來補繳的時候支付社保部門的滯納金由于不屬于不屬于稅收滯納金,因此允許稅前扣除,稅法只是對于行政罰款和稅收滯納金不能稅前扣除。
因此,關于個人社保由單位承擔,有部分承擔與全部承擔,其會計的分錄如下:
1、個人社保由單位部分承擔
(1)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3萬元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1萬元
貸:銀行存款 4萬元
(2)單位承擔的社保轉入成本費用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3萬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3萬元
(3)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萬元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1萬元
2、個人社保由單位全部承擔
計提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根據員工的崗位計入不同的借方科目)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對于個人社保由單位承擔的情況下,該怎么寫分錄,看完本篇文章,您是否能夠單獨完成呢?對于學會計,不是看完幾篇文章就是可以能夠理解的。因此您需要更加專業的指導,您可以訂閱我們的課程,也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多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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