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使用電費的發票上稅率為什么是0?
答:由于電費違約金進項稅可以進行抵扣,因此違約使用電費的發票上稅率為0。
供電部門收取電費違約金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價外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價外費用也屬于銷售額范圍,應一并計算銷項稅額,當然開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
1、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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