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什么時候轉投資收益?
如果其他綜合收益是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產生的,出售就計入留存收益,否則計入投資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有兩類:
一、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包含三種: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者凈資產導致的變動,
2、按照權益法核算因被投資企業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者凈資產導致的變動企業,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的該部分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3、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除了獲得的股利,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他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后續不得轉入當期損益.當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把其他綜合收益反向轉到留存收益.
二、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這一類就是轉入其他綜合收益.總的來說 記住第一類特殊的三種情況就可以了.

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需要納稅調整嗎?
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需要納稅調整.稅法上不承認會計核算的權益法,所以需要按照稅法規定予以調整.
一般成本法的計提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
但是減值準備這個科目是不會減少"長期股權投資"這個科目的余額的,影響的只是凈值. 類似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原值"的關系.
而權益法下:
通常是直接通過投資收益來體現減值的:
分錄為: ;
借:投資收益 ;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
故而,直接減少了長期股權投資的科目余額,所以需要調整.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八條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本準則第九條至第十三條規定,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十條規定,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股息、利息收入確認時間為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與會計上按權益法確認投資損益的規定是不同的.
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什么時候轉投資收益?通過上述的文字解答,相信大家都知道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的時候了吧!這里小編就不在過多解釋了.注意,在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我們是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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