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庫存舊貨的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注:固定資產中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從2013年8月1日起,其進項稅額準予抵扣.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舊貨銷售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或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是按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銷售舊貨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結轉成本的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一般納稅人銷售庫存舊貨的稅率是多少?在這里小編可以用一句話來對本題進行解答: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這句話較為明確的本題進行了解釋,具體稅率是多少,大家清楚了嗎?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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