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票可以開清單嗎?
不需要
對于工程建設安裝服務的建筑類企業開具發票,只有硬性規定"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工程發票開具需要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一份,然后提供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并提供付款方(建業公司)對建安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或建安合同,還有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建筑工程建設發票明細去哪里開?
建筑工程建設發票明細開具的地點是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也就是建筑公司是是屬于哪個稅務機關管理的,就去哪個稅務機關開具,一般是地稅各辦稅服務大廳,如果還不清楚的,可以通過撥打12366電話咨詢.
開具建筑業工程建設發票所需資料
(1)如果項目規模(工程價款50萬元)以下的:
1、代開發票申請表(需加蓋公章或財務章)
2、合同復印件;
3、施工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4、付款證明原件(需雙方加蓋公章);
5、外經證原件(外來建筑);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規模(工程價款50萬元)以上的或分包工程,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
1、施工方項目登記表、建設方項目登記表(需蓋章確認);
2、付款證明原件(需雙方加蓋公章);
3、建設方和施工方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對按規定不需要稅務登記的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有分包的還需提供總分包合同,分包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分包方開具的發票原件、復印件,稅票原件、復印件.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工程發票可以開清單嗎?"這一問題的簡單解答.就一般的工程發票而言,我們是不需要開清單的.對于工程發票來說,有一個硬性規定,那就是工程發票的備注欄必須要備注項目名稱和建筑服務發生地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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