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中個人福利和集體福利的會計分錄有何區別
一、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福利均屬于視同銷售行為,要按售價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但兩者會計分錄有區別,用于集體福利不確認收入,而作為個人福利要確認收入.
二、說明.增值稅法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計算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以其自產產品或委托加工貨物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
(1)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發放貨物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市場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貨物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企業以自產產品、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設施的建設,因貨物沒有離開本企業,而是形成了另一項資產,雖然也是視同銷售,按市場售價和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但只結轉成本,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職工福利費的計提比例是多少?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根據國稅函〔2008〕264號文規定: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于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福利費中個人福利和集體福利的會計分錄有何區別?通過上文小編老師匯總的相關資料學習,相信學員們應該知道企業福利費用中提及到的個人福利和集體福利之間有什么不同之處了吧.當然會計人員在做賬的時候是選擇集體福利還是個人福利來核算,這個就得看企業福利的具體情況啦.如果你們還有什么其他問題需要學習的,不妨來本網站上找會計老師進行提問,會有老師給你們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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