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成本核算方法及案例參考解析
答:1、目前我國企業在環境成本核算方面主要存在三種方法:
制造成本法:企業假定內部環境成本是微不足道的,將環境成本費用直接計入制造費用,然后分攤給所有產品;
作業成本法:作業成本法以作業為核算對象,通過成本動因來確認和計量作業量,進而以作業量為基礎分配環境成本費用的成本計算方法;
生命周期成本法:生命周期成本法立足于產品生命周期全過程。
2、按照企業所發生的環境成本,可將其劃分為以下三類:
(1)彌補已發生的環境損失的環境成本。
(2)維護環境現狀的環境成本。
(3)預防將來可能出現的不利環境影響的環境成本。
3、最后,從成效益原則角度分析:
成本與效益的平衡是會計信息提供過程中必須考慮的因素,盡管成本和效益在很多時候都是較為難以計量與抽象的。
我們應該把這一原則納入考慮范圍之內,即會計信息供給所花費的代價不能超過由此而獲得的效益。
從收益方面考慮,利益相關者對環境成本信息的需求越來越強烈,投資者需要相關信息判斷投資風險的大小;
債權人需要相關信息判斷借款風險,進而估計企業的償債能力;
政府部門需要相關信息判斷企業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投入與效益;
企業管理層需要相關信息進行環境成本管理和生產運營決策。綜合成本與效益兩個方面,盡管制造成本法所需企業花費的代價較小,但作業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對環境成本的核算更加準確和科學,更能幫助企業做出合理的環境相關的決策,并能帶來更多的潛在效益;
總而言之,環境成本信息的供給對企業整體來說是利大于弊的,并且采用作業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能夠獲得更大的效益。
從成本方面考慮,環境會計成本信息對于企業信息系統來說屬于額外信息,它的供給必然要求企業增加在人力、財力和物力方面的投入,從而導致企業花費代價的增加。
因為制造成本法可以在原有會計系統基礎上得到相應的環境成本信息,所以該方法所需的資源投入是相對較少的;
而另外兩種方法都要求有相應的以作業成本為基礎的會計信息系統,因此這兩種核算方法會產生相對較大的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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