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能抵扣進項稅嗎?
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這是稅法(增值稅條例)規定的,它們的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它們買東西,對方要開發票(發票是普通發票),也有進項稅額,只不過這個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有一特例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是可以抵扣的前提,指的是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真實記錄和準確核算的經營結果,通過隱瞞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其進項稅是不允許抵扣的.

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購入貨物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嗎?
作為一般納稅人到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買貨物,并取得了由稅務部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的.
其具體原因闡述如下:稅法規定,加工制造企業年銷售額低于100萬;商品流通企業低于180萬的企業,不能作為一般納稅人,只是小規模納稅人.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要按照不含稅的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工業企業6%,商業企業4%),計算繳納增值稅.另外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
作為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那里購買貨物,取得的普通發票不能抵扣.但是作為一般納稅人可以向小規模納稅人提出讓它到稅務部門代開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但是稅務部門根據規定,也只能代開6%稅率的專用發票.購貨單位(一般納稅人),憑據稅務部門代開的專用發票,只能抵扣6%的進項稅額,不可能向他提出代開稅率為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部門也不能開,也開不了.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小規模納稅人能抵扣進項稅嗎?"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即便是我們小規模納稅人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后,也不能像一般納稅人那樣進行認證抵扣進項稅的.這里就是我國稅法規定的,沒有什么可以說的.對于特殊情況,大家可以參考上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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