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轉為一般納稅人,上個月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那么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專票可以在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作為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另外,專用發票可以在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再進行認證.
政策依據:
《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上述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規定無法辦理認證或者稽核比對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購買方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的程序,由銷售方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重新開具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購買方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選擇"所購貨物或勞務、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或"所購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
(二)納稅人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規定的程序,經國家稅務總局稽核比對相符后抵扣進項稅額.

下月初認證的發票可以抵扣上月的稅嗎?
未報稅之前可以勾選認證下月初開具的發票,是抵扣上個月的稅的.
抵稅條件:
有了一般納稅人資格,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進項可以抵扣.應納稅額=銷項-進項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一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
①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②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達到以上標準,除規定不可認定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都要認定一般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但個人除外.)新辦企業,雖然沒有達到標準,但也可以申請認定.
因此未報稅之前可以勾選認證下月初開具的發票,是抵扣上個月的稅的.
在財務工作中,下個月轉為一般納稅人,上個月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嗎?對于這個問題,小編在本文中給出的答案是肯定的,同時也將相關的政策規定分享整理給了大家,大家可以細心了解一下.感謝大家的閱讀,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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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