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由個人全部承擔如何做分錄?
對于公司社保公積金全部個人承擔,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應付.
計提社保:
借:成本/費用
貸: 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
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應付)-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應付)-社保(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市民工作單位為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賬務處理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具體分錄如下:
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2、從工資代扣代繳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3、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公積金的基數是如何定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根據我們的工資來確定的,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比例仍為12%,企業及其職工繳存比例為5%-12%,個人繳存者繳存比例為10%.
而且,每年的7月1日都是一般是公積金基數調整的時間,因為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的,所以大部分人的公積金繳費基數都是從7月1日開始實施新政策的.
根據發布的公積金調整的內容來看,自2021年7月1日起,職工實際工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執行的上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月繳存工資基數應按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23000元.
正常情況下,如果我們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沒有發生改變,那么我們的平均工資上漲,則住房公積金增加,工資下降,則住房公積金降低.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公積金由個人全部承擔如何做分錄?"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相信大家都知道這種情況下,會計分錄的做法了吧!原則上,住房公積金是由公司和員工共同承擔的,在做會計分錄時,需要注明公司負擔部分和個人負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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