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固定資產如何做賬
1、先把該固定資產按原值全額轉出: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如果在銷售該固定資產的過程中,發生了人工費和運輸等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庫存現金.
3、如果發生了殘料收入:
借:庫存現金.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收到價款時:
借:庫存現金等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如果該固定資產沒有列入固定資產賬中,是賬外資產,本應該先將該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報經批準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然后再按照上面的程序進行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出售 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小規模納稅人
(一)基本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3%減按2%征收):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二)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
二、一般納稅人
(一)基本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原營業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上文小編介紹了賣固定資產如何做賬,在賬務上需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處理.大家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上文操作,這一點一定要引起重視,在企業經營時經常遇到,大家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全部內容,非常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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