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減值以及減值后應該怎樣處理
所謂的銀行貸款減值準備是根據規定提取的用于補償貸款損失的專項準備,它通過增加貸款損失準備,從而使營業支出增加,可以起到調節利潤的作用.
貸款減值因為是確認貸款收不回來的部分,在新的會計準則中新增了一個科目,貸款--已減值 是用來反映在本金中有多少是發生了減值的,這是一個明細科目.
在金融資產中,確認減值損失:未來的現金流量低于計提減值準備前的攤余成本,差額要確認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減值后,貸款下設所有的明細賬都需要轉入一個新的明細賬"貸款--已減值".這是確認減值損失和減值實際發生的區別.
貸款減值及減值后的財務處理如下:
1、確認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2、減值后,做以下處理:
確認從客戶收到利息
借:存放同業
貸:貸款--已減值
按實際利率,以攤余成本為基礎計算應確認的利息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

貸款計提減值準備會計分錄
貸款減值準備是指商業銀行為抵御貸款風險而提取的用于彌補銀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貸款損失的準備金,貸款計提減值準備做以下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由于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按新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資產減值范圍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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