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之間的長期借款賬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的規定,企業與其他企業、組織或個人之間具有關聯關系不僅是具有投資關系,對兩方之間借貸資金占一方實收資本50%以上、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一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方提供的特許權才能正常進行、一方的購買或銷售活動接受或提供勞務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一方與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經濟利益,以及家族、親屬關系等等都屬于關聯關系.
問:我公司向關聯企業提供一筆貸款,金額為200萬元,不存在超過投資比例的問題,該筆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于"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因此,貴公司向關聯方提供資金并收取利息,貴公司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
賬務處理:
借出資金
借:其他應收款--XX企業(本金)
貸:銀行存款
按期確認利息收入
借:其他應收款--XX企業(利息)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計提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附加稅費)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其他應收款--XX企業(利息).
關聯企業之間的長期借款賬務處理怎么做?上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了例子,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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